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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交大办〔2018〕9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5日(星期四)~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原安排在4月8日(星期日)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补上;4月5日(星期四)停课;4月7日(星期六)的教学安排不变。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及任课教师,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