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教材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课堂教学质量。为确保2018年秋季教材选用质量,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教材选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及要求
1.选优原则:教材选用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程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教学计划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指委推荐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2.选新原则:同类教材中,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版教材。
3.各教学单位开设的必修和限选课程,均应为学生征订教材,若确无适当的出版教材,请注明不订教材原因,但应为学生准备讲义或相关教学参考资料,确保学生有相关的学习资料。
4.各教学单位开设的任选课程,任选课教材学校不再统一征订,开学后根据开课情况,由任课教师指导学生选购教材,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在开学一周内到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四教平层进门右边)统一订购。
5.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类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附件1为截止至2018年5月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必须选用。确因教学需要而需选用其他教材的,须由教研室提出申请说明,学院教学委员会同意后,经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方可选用;凡课程内容涉及宪法有关内容,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精神,梳理教材内容,与宪法对表,准确把握重点和要点,将宪法有关内容纳入课堂教学,贯彻落实宪法和宪法修正案精神。
6.如需编写自编教材和自编讲义,请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教材建设选题申报表》,开课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经学校批准方可编写和选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教学中使用。
7.根据国家法规和学校教材管理文件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教师个人私自向学生销售各种教材和资料。
二、教材征订工作程序
1.各教研室要充分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组织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选用教材进行审定后,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对未按选优选新原则选用高层次教材的课程,要予以更正或附情况说明。教材选用一经确定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轻易更改。
2.各教学单位可进入下列网站查询教材信息:新华书店全国出版物发行信息网(http://www.cpin.com.cn)、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http://www.sinobook.com.cn),也可安装新华书店总店编写的2018年秋季《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电子光盘进行查询(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3.如要使用新编或修订自编教材,请于2018年6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交教学运行科,以便安排印刷,并在学生教材集中发放时一并下发。目前我校书库中库存量较大的自编教材,请各教学单位按原计划继续使用。
4.时间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在2018年6月8日前将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的《教材选用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材管理),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Jck@cqjtu.edu.cn。由于教材征订工作时效性很强,逾期不报,各教学单位责任自负。
三、教材选用审批表填写要求
1.按照教材征订表逐项填写教材信息,不要漏项,准确填写教材名称、书号(ISBN)、编者、出版社以及使用的年级、专业。
2.课程名称请按照教学计划准确填写。教学执行计划下达后新增或删减的课程、教学大纲有变动需改订教材的课程,经教务处审批确定后,应及时准确地将变更信息报至教学运行科,以便及时更改教材计划。
3.沿用本学期教材的课程或是已跨学期征订了教材的课程,请在教材名称信息栏里填写“已有教材”,以免重订。
4.课程如需配套教材或实验教材,请务必填写。
5.需要使用修订或新编的自编教材,应填写清楚,提前到教学运行科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交稿付印,确保学生上课用书。
6.不办理教师参考书及资料的订购。各任课教师备课用的教材务须开学前到教材服务部领取,后半学期上课的教师领取教材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的第四周。
联系人:彭亚聪 联系电话:62652442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一览表.xlsx
重庆交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