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学生重修选课即将开始,现将选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及重修方式
1.重修对象:2015级、2016级、2017级及2014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2.重修课程:各学年第1期未通过课程(不含校选课);
3.重修方式
l单开班重修(课程名单见附表);
l跟班重修(附件中未列出且本学期正在开设的课程)。
二、重修报名时间及申请流程
1.学生重修选课时间:2018年7月20日12:30-2018年9月5日(第一周星期三)15:30;
2.申请流程
l学生应首先查看要重修的课程是否为单独开班重修(见附表),确定该门课程的重修方式;
l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主页,通过“考试报名”->“重修报名选课”进入重修报名系统;
l学生从个人未通过课程列表中选择重修课程的对应教学班。若重修课程有单独开班的应选择单开班,没有则选择跟班。重修课程应与培养方案中要求的修读课程保持一致,若因低年级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停开造成今后无法进行选课,由学生所在学院指导学生进行课程替代选课。未经学院认定的替代课程,毕业资格审核不能做课程互认,学分不予认可,影响毕业后果自行承担。
三、相关要求
1.对于补考未通过的,学生只能在对应学期选择课程重修.因此,对于仍有低年级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应尽早重修,以免影响毕业;
2.凡有单开班重修的课程,学生尽量选择单开班重修。单开班重修课程讲课学时按照不低于1/3进行安排,讲课内容为课程的重点、难点,其余学时转为课后辅导或者答疑进行,课程单独考核。若选择跟班重修,尽量避免跨校区、课程冲突等情况选课。跟班重修随当前教学班进程学习。选课结束后应查询个人课表确认选课结果。
3.因跨校区选课、上课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全程跟班修读的重修学生,应主动与课程任课教师联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不把课堂出勤作为平时成绩的硬性要求,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实际进行要求和评定;教师应做好跨校区重修学生的教学辅导;
4.体育课程重修:学校分校区开设《体育》单开班重修;其中南岸校区学生重修《体育I》及《体育III》,南岸校区于10月12日(第六周周五)14:00在南岸校区运动场主席台前集中,联系人盛会敏(17784081960);双福校区学生重修《体育I》,双福校区于10月12日(第六周周五)14:00在双福校区运动场主席台前集中,联系老师盛会敏(17784081960);
5.重修学生应在上课时主动提醒任课教师重新打印教学班名单;如存在教室容量不够的情况请任课教师及时与教学运行科联系更换教室。
四、刷分重修
对课程成绩不满意需要刷分的学生,请联系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选课。
教务 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