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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为高校和企业搭建的合作平台,旨在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每年组织两批申报。2019年第二批我校共有24个项目获批立项,较2019年第一批大幅提升。本批次申报,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项目简介和申报指南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08/tongzhi/202012/t20201224_507448.html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经学校研究,将其认定为高等教育司教改项目(省部级教改重点项目)。在教师职称评定、业绩考核中,依据《重庆交通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工作量计算办法》,按照省部级教改重点项目予以认定并核算业绩分。

二、组织申报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近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也是学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的重要支撑,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各单位结合本科建设任务、高水平新工科建设任务有目标、有重点地组织教师申报,对照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积极对接相关企业。按照教师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查、教务处备案审查的程序,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三、材料提交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备案审查并办理盖章等事宜,请申报人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交到教学建设科(二教20231室),一份由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由教务处留存,另一份“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留白由教务处签字盖章后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

学校申报联系人:教学建设科李远辉,电话:62789102,邮箱:372865935@qq.com。

附件:

1、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2、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