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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学校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升本科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切实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类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及数量

纳入我校2018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均可申报。各教学单位须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重点任务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学校将根据课程申报质量确定立项,立项数量不超过60项。

已获校级(含)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和认定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二、 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在职教师,应具有三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能持续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根据教学计划和要求,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教学设计

注重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课程教学组织新模式。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建构”教育目标,推进面向产出的教育模式变革,根据教学需要,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构建科学的知识体系,配置必要合理的教学资源。

(三)课程资源

建设的课程资源拥有能覆盖本校课程教学大纲的完整教学资源以及能满足高校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的参考资料。具体要求参见《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附件1)。

(四)教学活动

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教学活动中学生学习响应度高,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教学反馈及时。

(五)课程管理评价

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聚焦学生的课程学习成效,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制度。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 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课程负责人向教学单位提交《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本科教学建设需要,按照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进行审核,推荐符合要求的课程并予以排序。

(二)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课程名单并予公布,教学单位积极组织后续建设。

(三)经费支持。校级一流课程按照分级分类建设原则确定经费支持标准。根据课程学分及建设效果,按照线上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3万元/门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2万元/门的建设经费资助,其中线上一流课程视频制作经费由学校统一招标录制。经费划拨分二期划拨,立项建设划拨50%,通过验收认定后划拨剩余50%,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四、 材料提交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

2021年4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等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372865935@qq.com。

联系人:李远辉 联系电话:62789102

 

2021年3月22日

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1.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标准  

2.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重庆交通大学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