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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金课”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按照《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计划(2019-2020年)》(交大〔2019〕192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金课”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0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金课”和以前立项未验收的校级一流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和方式

1、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照《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计划(2019-2020年)》中各类“金课”建设标准(见附件2)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2019年以前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参照线上“金课”建设标准验收,所有课程资源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上传至智慧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中国大学MOOC等课程平台)。

2、课程组需整理提交全套课程建设资料,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已经认定为市级(含)以上各类一流课程无需提交材料,验收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

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根据《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计划(2019-2020年)》中各类“金课”建设标准,通过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书、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4、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重庆交通大学校级“金课”证书,并划拨剩余建设经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暂缓划拨建设经费,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7日前汇总提交《重庆交通大学校级“金课”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和《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一份)《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一份)等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2865935@qq.com,压缩包名称为XX教学单位2021年校级“金课”验收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相关附件请在教务网“信息通知”下载

1.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2.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标准

3.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

4.重庆交通大学“金课”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5.教学单位校级“金课”验收汇总表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