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建立产出导向本科教育质量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教学行政管理与教学学术治理有机结合的基层教学运行体系,建设具有交大特色的高水平本科教育体系,促进本科教育高质量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在基层教学单位成立本科教学学术组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学术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交大〔2021〕55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和课程(群)教学团队。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办法》中“聘任条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专业建设委员会和课程(群)教学团队的遴选工作,并确保课程(群)教学团队的设置涵盖本教学单位所有任课教师及覆盖所有开设的课程。本科教学学术组织成立后,应在负责人的带领下,切实完成《办法》所规定的职责与任务。
二、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专业建设委员会和课程(群)教学团队的遴选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审核备案。
1、专业建设委员会基本情况表
2、课程(群)教学团队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 李远辉 62789102
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1、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学术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2、专业建设委员会基本情况表
3、课程(群)教学团队基本情况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