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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交大〔2021〕256号),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为保证项目的开展持续性和辐射面,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

(3)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新的项目。

2.指导教师

(1)申报团队经双向选择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鼓励邀请企业专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

(2)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3)每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完成期限

(1)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为1年,原则上要求在学生毕业前须完成结题验收手续。

(2)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2年,在项目负责人毕业时可根据情况申请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直到项目到期完成结题验收手续。

三、申报名额及要求

1.申报名额

2022年学校拟立项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80项左右。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的题目,不得申报。

2.选题原则

内容具有创新性,方案具有可行性,避免项目过大、过难、过空。鼓励结合专业、结合应用、结合热点、结合“互联网+”等申报项目。

3.申报方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

四、项目评审

1.学院初评

各学院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项目。推荐数量应综合考虑往年立项情况、项目结题情况以及申报项目质量等因素,并按推荐项目水平由高到低排序填写《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对涉及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教务处对学院推荐校级立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材料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立院级项目。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遴选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科和专业特点,确定推荐国家级和市级计划项目。拟参加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将优先立项。

五、经费资助

经学校评审立项的校级及以上项目按类型给予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按立项等级划拨。鼓励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立院级项目,院级项目由学院资助,鼓励指导教师依托科研课题指导和支持学生进行项目研究。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按立项30%,通过中期检查40%,结题30%分阶段资助支持。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已经使用经费的报销工作,未使用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六、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只提供电子文档,各学院于4月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sk@cqjt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2022大创项目申报”。文件包含:创新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实践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和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七、工作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国家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政策举措,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配备专人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学院上报项目指标数

序号

学院

指标数

1

土木工程学院

(含智慧城市学院)

22 (智慧城市学院5项)

2

河海学院

21

3

交通运输学院

9

4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14

5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12

6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含智慧城市学院)

17(智慧城市学院2项)

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7

9

航空学院

9

1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7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7

12

外国语学院

6

13

旅游与传媒学院

8

14

艺术设计学院

6

合计

180

备注:各学院的指标数综合考虑学生人数、近三年立项数、验收情况和“互联网+”市级以上获奖情况等因素。






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1.2022年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3.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2022年2月24日



联系人:罗徐  6278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