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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

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育人理念,更好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学习选择权,健全学生发展支持机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二)同时应满足拟转入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实施细则和专业具体要求。

(三)学生须在进入毕业年级前提出申请,且累计转专业申请不超过2次。

(四)符合发展支持型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学业困难等),可按规定申请发展支持型转专业计划,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二、转专业计划类型

学校转专业计划分为选拔型计划发展支持型计划

(一)选拔型计划。面向具有明确专业发展意愿和良好发展潜质的学生设置,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10%。

(二)发展支持型计划。重点面向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和学业困难学生,实行单列计划、优先保障,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选拔型计划人数的10%。

选拔型计划与发展支持型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转专业计划组织实施。

三、工作流程

(一)发布计划与实施细则

教务处统一发布2026年各学院、各专业转专业计划(附件1)。各学院应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

1.拟接收专业及计划类型(选拔型/发展支持型);

2.接收计划人数;基本申请条件与资格要求;

3.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及成绩认定规则;

4.咨询与监督电话;

5.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二)学生网上申请与材料提交

1. 2026年224-32,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每名学生限报1个专业)。

2. 2026年32-35。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将成绩单、获奖证明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申请发展支持型转专业计划的学生,须同时提交服役、创业复学或学业困难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转出学院审核(2026年36-39日)

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重点核查学生学籍状态、申请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经学院盖章后统一报送学生拟转入学院。

(四)接收学院资格审核(2026年310-312日)

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五)转专业综合考核(2026年313-318日)

接收学院组织开展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意愿、发展潜质和专业适配度。考核结束后,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拟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

(六)学校审批与学籍异动

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复核,报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并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七)报到与后续培养

学生凭转专业通知到新专业报到,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学习,及时办理课程增修、退课及学分认定等事宜。转入专业大类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后续专业分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开展咨询、考核和录取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

(二)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和毕业要求,理性评估学业衔接风险,审慎作出转专业选择。

五、时间安排

2026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月24-3月2日(1周周一前

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32-5日(第1周周四

学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

36-9(第2周周一

转出学院审核并报送材料

310-12(第2周周四

接收学院资格审核并公示

313-3月18(第3周周三

接收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并公示拟接收名单

3月23

(第4周周一

学校审批发文,学生到新专业报到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62789007

 

 

 

2026年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