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加强考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在第18周周五至第20周周三(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9日)分双校区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考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课程、考试时间、考试教室及考试座位号。
二、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选派。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选派考试监考人员。任课教师作为课程考试的责任人,应当参加课程监考。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等)。
2.监考纪律。监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监考规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纵容、包庇、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作弊,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学生有违纪作弊苗头要及时制止,发生违纪作弊行为不能视而不见,要收集证据,做好考场记录和违纪作弊登记,及时报教务处或科学城教学办。考试结束时务必收回所有试题册、答题卡和答题纸(含空白试题册),不得造成试题遗失。
监考人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须至少提前一天报教学单位及时变更监考人员,教学单位及时将姓名和变更原因书面报教务处或科学城教学办备案。
3.试卷领取。监考人员要提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
校区 |
考场 |
考务办公室 |
南岸校区 |
第二教学楼考场
|
第二教学楼20222 |
第三教学楼考场 |
第三教学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
科学城校区 |
A01教学楼1-2层楼考场 |
A01228 |
A01教学楼3-4层楼考场 |
A01328 |
4.乘车安排。期末考试周监考乘车安排以学校发布的期末考试期间班车运行时间通知为准。
三、诚信教育和帮扶指导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加大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考试的考试作风,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平台等多种宣传载体,营造“以诚信考试为荣,以考试作弊为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对学生学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课程辅导。对学业有困难的学生要积极关注和指导帮扶,学业导师和辅导员要通过与重点关注学生逐一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加强心理指导,帮助他们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四、考风考纪督查与巡考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考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风建设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负责本单位考务、巡视等工作的安排和督察。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巡考人员要履行巡考职责,督促监考人员认真监考,加强考风考纪,做好巡考相关工作。
3.学校将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巡视组对期末考试进行全程巡视,重点对监考人员履职情况和考生守纪情况进行巡视督察。
五、成绩评定
课程考试结束后,各系(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按照《重庆交通大学试卷管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阅试卷。考试结束后5天内,任课教师应结合平时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并准确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打印2份,签字确认后1份教师本人留存,1份交开课单位。教务系统成绩登录将在2022年01月24日24:00关闭,逾期将不能提交,请任课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生成绩。
六、试卷归档与考核分析
系(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完成试卷的分析与归档工作。任课教师应根据考核成绩开展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提出持续改进措施。所有试卷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归档。归档材料及顺序请按照课程考试归档材料封面上的要求进行归档。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检查,妥善保存相关课程考试的归档材料。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期末课程考试管理工作,加大考风考纪督查力度,切实做好课程考试工作。
联系人:闫老师 咨询电话:023-62652441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