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优课优酬”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优课优酬”奖励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推荐名额
“优课优酬”奖励计划面向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一线主讲教师或教学团队负责人。申报课程须为本科理论课程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各学院按照当学期本科课程开课门次总数的前5%择优推荐候选课程,同一教师申报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次。2026年春季学期在数学、英语、物理、力学等基础课程中先行试点实施,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及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过硬,师德师风良好;
2.教学资料规范完整,教学组织严谨,课堂教学秩序良好;
3.近两年内无教学事故,未发生经核实属实的教学投诉;
4.积极推进集体备课、教考分离和课程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开展信息化、混合式教学改革,智慧教学应用情况作为重要评价参考因素。
近2年内存在师德失范行为、发生教学事故、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或学生评教结果连续两次低于学院平均水平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教师申报。各学院应于每学期第2周前组织教师申报。申报教师填写《“优课优酬”奖励计划申报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课程教学档案材料。
2.学院初评与公示。学院成立推荐工作组,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
3.评审与督导跟踪。教务处牵头,组织校教学督导组对推荐课程开展全过程听课与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形成综合评估意见。
4.结果公示与申诉。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程序提出申诉。
四、评价指标与权重
学校坚持质量导向,采用量化评价与综合研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评价指标及权重如下:
1.学生评价,占30%;
2.校教学督导组评价,占30%;
3.过程性教学质量监测(包括教学资料规范性、课堂教学实施情况、考核组织与实施等),占20%;
4.教学创新与智慧教学应用情况,占20%。
五、奖励方式与结果运用
学校每学期评选校级“优课优酬”课程若干门,原则上不超过参评课程总数的20%。对入选课程给予相应教学工作量认定或等额绩效奖励。奖励结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以及学院绩效考核,并作为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培育与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为保障评审工作科学规范,本次申报实行分阶段提交、全过程评价,其中过程性评价材料于结课后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一)申报阶段须提交材料(行课初期)
1.《“优课优酬”奖励计划申报表》;
2. 课程教学大纲;
3. 授课计划及教学进度安排;
4. 教学设计或代表性章节教案;
5. 课堂教学PPT或主要教学资源。
(二)过程性评价阶段补充材料(结课后)
1.学生成绩册;
2.课程考核与成绩分析报告;
3.作业或试卷样例及评分标准;
4.教学反思与改进报告。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1.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
2.教师申报表及课程教学档案电子版(行课初期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郝老师62652440
附件请下载通知查看
教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