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入本校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教务处对学生申请转学材料进行初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学生高考分数是否高于拟转入专业在该生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若学生拟转入专业我校在该生生源地无招生计划的,按照学校在该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审核。校医院复查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经校纪委、监察处同意后,将学生申请转学材料转相关学院研究。
(二)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表决,形成会议纪要,报教务处复核。
(三)教务处将复核后的学生申请转学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对拟同意转入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转学确认表上签署接收意见。对不同意转入的,由教务处书面回复转出学校。
(四)重庆市内高校间的转学,由教务处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五)所有转学手续完结后,学生方可凭转学确认表报到。由教务处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并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第六条 学生申请转出本校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提出申请,将转学申请表和相应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患病学生需经校医院复查身体健康情况。
(二)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表决,形成会议纪要,报教务处复查。
(三)教务处将复核后的学生申请转学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对拟同意转出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在转学确认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对不同意转出的,由教务处书面回复学生所在学院。
(四)由教务处将学生转学材料寄送拟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重庆市内高校间的转学,由转入学校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跨省转学的,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五)所有转学手续完结后,学生方可凭转学确认表办理离校。由教务处完成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并出具证明材料,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实施细则》全文链接
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学实施细则-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 http://jw.cqjtu.edu.cn/info/1027/4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