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学院在学籍处理,学籍警示过程中,认定学生应给予退学时,由学院填写使用。
根据不同情况,学院附学生报到注册情况,社区宿舍入住情况,学籍处理学分情况,课堂考勤记录情况(不少于2周),或其他应给予退学情况的附件材料、告知学生及监护人的电话记录或者书面通知单等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给予退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