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教〔2018〕50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本科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2018年8月22日印发了《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在加强本科教学管理方面提出: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要求各高校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查找课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管、严抓教学秩序,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到人,把从严管理的规矩立起来、把课堂教学建设强起来、把课堂教学质量提起来。
2.课程主讲教师是学生课堂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讲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切实履行主讲教师职责,认真做好备课、编写教案、上课、课后辅导、作业批阅、考前答疑、试卷批改、成绩评定等各环节工作;积极改进课堂授课内容、方式和考核方式,增强课堂吸引力;严格课堂管理、维护课堂秩序,要求学生集中靠前就座,对上课迟到、睡觉、玩手机、聊天、吃东西等违纪现象及时制止、批评;严格课程考核资格审查,规范平时成绩评定,对无故旷课、不遵守课堂纪律、不交作业或实践环节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
3.辅导员对学生课堂行为教育负有重要责任。辅导员要经常性地深入课堂了解学生学习状态,深入寝室督促学生按时出勤,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无故旷课和在课堂上玩手机、打瞌睡、吃东西等不良课堂行为及时纠正、教育和引导,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及时进行严厉处理。
4.学院应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试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在一学期内,无故旷课11-2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21-3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1-4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41节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教务处定期通报本科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情况。教务处及时汇总校院两级课堂教风督导学风巡查结果和到课率统计信息,建立台账,每两周发布《课堂教学信息通报》,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通报各教学单位学生到课率、优秀课堂和问题课堂。
6.各教学单位将教风督导学风巡查结果纳入主讲教师、辅导员、学生考核评价内容,与教师教学质量绩效、辅导员考核、学生评价等挂钩。把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情况,作为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评定各类奖助学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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