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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重庆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7    浏览次数:    来源:

校属有关单位、全体考生:

为切实做好2017年11月25日举行的重庆市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等级考试工作,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时间

11月25日上午9:00—11:00二级、三级笔试考试

11月25日下午1:30开始 二级、三级上机考试

二、考试地点

笔试:双福校区A01教学楼

机试:双福校区语音计算机楼计算中心机房

三、关于笔试和上机考试的注意事项

1、8:30(上机考试:13:00)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进入考场。考试9:00(笔试考试13:30)正式开始,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作缺考处理。

2、笔试考试时请自备2B铅笔、直尺、橡皮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笔试试题答案全部写在答题纸上,答在试题册上无效。

3、上机考试分批进行,每批考试60分钟,各批次间隔时间为15分钟,中途不休息,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直到考完为止。各考生要注意自己准考证上的上机考试时间、批次及考试地点,以免出现混乱。

4、本次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的结果文件采用网络存储方式提交。

四、请各位考生笔试、上机考试时必须带上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若相关证件丢失,必须在考试前2天补办。

五、严禁代考、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给予相应的处分,考试纪律的其它要求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文曲星等具有记忆或储存功能的相关电子器具进入考场。考试正式开始后,凡有携带以上器具的情况,不论考生是否正在使用,不论考生用作何用途(包括看时间),一律认定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考生领到准考证后,如果姓名、照片有误,请于11月23日前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更正(第四教学大楼一楼),过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