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已安排完毕,请务必及时通知各教研室(系)任课教师及时登录教务网核对课表。
一、核对范围
1、学生班课程安排是否遗漏;
2、教师上课时间是否冲突;
3、同一门课程同一个教学班是否一天安排3学时或以上(课程有特殊要求除外);
4、课表上的起止周、周学时是否和教学执行计划一致;
5、同一学生班级是否在一天的同一时段安排两门及以上的不同课程(学院要求的限选课除外);
二、调整原则
1、符合第一条五种情况的;
2、教师授课学时一天超过4学时,教师根据身体情况申请调整的;
3、教师上课时间段过于分散,根据学生教学班实际情况可以调整的;
4、教室不能满足授课要求的。
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公示时间
1、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17周周三)~2017年12月29日(17周周五);
2、公示课表以本通知下发之日为准;
3、请各教研室(系)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核对课表。
四、特别说明
1、因学校双校区运行,教学安排压力大、任务重、课表编排较为复杂,望任课教师充分理解和支持排课工作,如不符合上述调整范围的将不作调整;
2、因课表编排涉及因素多、影响面大,如有特殊需作调整的,教学单位应将书面情况报教务处(如:需调整到晚上11-12节的请学院报告给教务处审批);
3、课表公示期间,教师个人课表符合调整原则,需要调整课表时请下载并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重庆交通大学课表公示期间调课申请表》,教师结合学生课表情况自行拟定调整方案,经过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师所属单位审核后,交教学运行科(20213)协调办理;
4、课表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学生进行选课;选课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和教师应于开学前打印正式课表和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