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信息> 通知公告> 教学运行>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浏览次数:    来源: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按照学校统一部署,9月5日起我校全面实施线上教学。为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2022年秋季学期行课19周。2018级至2021级学生自9月5日(第1周周一)起按照课表进行线上教学,2022级新生暂定自9月19日(第3周周一)起进行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授课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课程教学

1.各教学单位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做好线上教学预案,开展线上教学技能培训,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和质量标准,做好开课前教学准备,确保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

2.各任课教师9月4日前应完成在线学习中心建课建班,上传1-2周教学内容的课件、教材、教学视频等学习资料,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对开课较晚的课程,可适度延后,但不得影响学生线上学习。

3.各任课教师可利用学习通、雨课堂、智慧树、学银在线等线上教学平台和课程资源以及腾讯课堂、腾讯会议、钉钉等直播教学软件开展线上教学。任课教师要课前发布学习任务,课中进行在线签到、直播授课、在线考试,课后进行作业布置、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管理、有效互动和课程目标达成反馈,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4.实验实践课程要充分利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润尼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智慧树虚拟实验课平台、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等虚拟仿真实验资源开展线上教学。确实无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教学,或线上教学无法实现教学目标的实验实践课程,可向教务处申请调整教学计划,待恢复线下教学后再组织实施。

5.体育类课程由体育部组织任课教师通过线上指导学生学习体育理论知识,制作相关教学视频指导学生因地制宜的开展体育锻炼。

6.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建立微信或QQ学习群,构建畅通师生互联机制,做好学业指导和线上辅导答疑工作。

三、质量监控与保障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表规定时间,上好“开学第一课”,严禁发生“开天窗”情况。开学两周内原则上不予调停课,对擅自停课、调课、旷课、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对教学管理不严格、出现问题不上报、问题处理不及时的教学单位,学校将严肃处理。

2.学生要按课表准时参加在线学习,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尽量减少疫情对学业的影响。因疫情原因或网络条件限制而不能参与线上学习的学生,要主动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向任课教师请假。

3.各教学单位课前应做好教案、周历、课件、课程思政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料和课程建课情况检查。组织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开展线上教学巡查,做好线上教学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为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提供必须的支持和帮助。按要求组织任课教师及时完成每日线上教学运行数据填报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4.教务处成立线上教学日常运行、平台技术支持、质量监控等工作组,全力保障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5.校领导、校督导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通过平台数据监控、线上听课、教学资料抽查等措施,对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1.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2023年推免工作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和时间进度开展。

2.重修、外语、全校性通识选修课以及专业选修课等选课工作按照原计划安排进行。选课遇到问题,可联系学院教务办和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3.各教学单位开学一个月内做好课程考核、实验教学运行和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估等专项考核材料归档和自查工作。本学期课程考核专项评估和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时间另行通知。

4.各学院按照《本科学生学业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做好2022级新生以及专业分流相关班级的学业导师配备和调整工作,及时开展线上学业指导工作。请各学院将2022级和高年级调整后的学业导师情况填报《学业导师情况表》,并于9月23日前(第3周周五)交教务处综合科。

5.学籍注册、学籍警示、学籍处理、休学、退学、转学、补考、教材发放等工作根据学校确定的返校时间作顺延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为保证学生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复学可线上办理。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开学准备与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