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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2022年秋季学期开设课程陆续结课,为了有序开展课程考核工作,确保本科教学稳定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学期开设课程,原则上应考尽考。各教学单位要结合重庆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生实际返校情况,合理确定考核时间。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若学生已全部返校或学生部分返校但未返校学生均申请缓考,可进行线下考试。无法在本学期进行考核的课程要说明原因,报教务处审批。

二、考核组织

1.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各系(教研室)主任、课程(团队)责任教授为成员的课程考核工作组。工作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单位所开课程的考核实施方案,根据课程教学目标达成、考核标准要求,结合修读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照“一课一策”的原则,科学确定课程考核方式。

2.任课教师应及时掌握修读本课程的学生返校情况和因疫情防控未返校学生参加考试的意愿,在确保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基础上,创新课程考核模式,公平公正考核评价学生课程学习效果。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鼓励教师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采取但不限于大作业、论文、报告、课程设计等非试卷及非标答案题目进行结课考核。考核方案经开课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充分尊重未返校学生参加课程考核的权利。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对未返校学生可实行分类考核或线上同步考核。

分类考核:课程组根据课程教学目标,命制适合线上考核的非标答案试题,采用口试、论文、研究或调研报告、大作业以及在线考试平台等方式进行考核。线上考核试题不得与线下考核试题雷同,确保分类考核实质等效。

线上同步考核:未返校学生在同一时间采用同一试卷参加线上考核。未返校学生参加线上考核须准备两部设备(电脑和手机),一部用于接收试题,一部用于线上考场监控。监考教师要组织未返校学生提前调试设备和演练,做到监考无死角、无盲区,线上线下标准统一,确保考试公平。不具备线上考核条件或不按要求调试设备的学生不能参加线上考核。各教学单位教学办要切实帮助教师及时解决课程考核中遇到的困难,安排专人进行视频监考,做好线上组考工作。线上考核要全程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可追溯。

4.学生应自觉践行诚信考试,积极做好考前准备并按时按要求参加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的,按“缺考”处理。确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平时成绩可计入缓考成绩。

5.实践实验类课程可参照本通知实施考核。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工作,提前谋划并制定本单位开设课程的考核实施方案,严格考核命题和审批环节,强化考核过程管理,高质量开展课程考核,确保线上线下考核实质等效。

2.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关心未返校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生保持有效沟通,指导学生复习备考,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考核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教 务 处

2022年11月9日

联系人:徐捷 6265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