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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产教融合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办学内涵,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开展产教融合课程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程应聚焦教学实践中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同办学的机制等,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

(二)课程应已经纳入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优先支持校企双方已共同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在同类课程中育人效果突出,能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课程立项建设。

(三)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优先支持具有企业背景、近三年有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或学校认定为双师型的教师,每位教师限申报1门课程。

(四)企业导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五年及以上专业实践工作经验,能胜任课程教学、开展课堂授课或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践活动。企业导师所在的合作企业应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技术领先优势,以确保校企协同育人的高质量实施。

(五)课程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3年讲授该课程教师,无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课程建设的企业导师不少于1人。

二、建设任务

产教融合课程从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出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校企共同组建课程教学团队

采取课程双负责人制,由学校专职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担任课程负责人。校企共同组建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产教融合课程教学团队。

(二)校企共同制定教学大纲

校企双方从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出发,建立岗位能力要求与课程对学生能力培养之间的对应关系,共同制定产教融合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

(三)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

校企双方结合产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先进技术等引入课程教学内容,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

(四)校企共同开发教学资源

校企共同开发如企业案例库、多媒体教学课件、习题集、试题库、视频资源、课程网站等课程教学资源。

(五)校企共同参与教学实施过程

企业导师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教授理论、实验(实训)、实习教学环节等方式参与教学实施过程。

(六)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

建立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考核,将企业评价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体系。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学生素质提升导向,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实践性成果,注重学习成果评价与能力增值评估,实施形成性评价改革。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七)校企共同开展教材建设

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需要,鼓励校企共同编写适应产教融合课程授课需要的产教融合教材,将企业技术、案例、项目等融入教材内容,开发出体现行业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三、经费支持

学校将给予立项课程每门2万元建设经费,课程验收合格后划拨到教学单位。鼓励教学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建设时间

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20259-20269月)。学校将于2026年秋季学期组织结项验收,课程需经过至少1个教学周期实践检验。未通过结项验收的课程将视情况终止立项建设或延长1年建设期,终止立项建设的项目不划拨建设经费。

五、立项程序

(一)遴选程序。按照“课程团队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立项建设”的程序进行。

(二)申报限额。各教学单位限报3门。每获批1个产业学院(包括校级和市级)的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

(三)政策支持。课程建设与应用效果好的课程可直接获得推荐申报重庆市一流课程资格。

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516日前将申报书(附件1)(学院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扫描件)上传至学校项目管理系统(https://fysso.chaoxing.com/cassso/v257127),各单位于518日前完成审核推荐。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远辉62789102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产教融合课程立项申报书

2.重庆交通大学产教融合课程建设标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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