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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我校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交大〔2021〕25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为保证项目的开展持续性和辐射面,项目负责人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

(3)申请者必须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个学生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新的项目。

2.指导教师

(1)申报团队经双向选择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鼓励邀请企业专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

(2)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3)每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名额及要求

1.申报原则

本次不限学院申报数量,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不得申报。

2.选题原则

内容具有创新性,方案具有可行性,避免项目过大、过难、过空。鼓励结合专业、结合应用、结合热点、结合“互联网+”等申报项目。

3.申报方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填写《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

四、项目评审

1.学院初审

各学院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项目格式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推荐项目,并按推荐项目水平由高到低排序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对涉及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设立院级项目。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科和专业特点,确定校级大创计划培育项目。拟参加2023年“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基金计划的项目将优先立项。

五、报送材料

申报材料只提供电子文档,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sk@cqjt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2023大创培育项目申报”。文件包含:创新培育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创业实践培育项目申请材料文件夹和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

六、工作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国家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政策举措,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配备专人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本次遴选出的项目为2023年校级大创培育项目,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培育项目,2023年4月将对本次确定的校级培育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等。在“校创计划”项目培育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阶段性进展检查质量,明确国家级、市级、校级项目等级,再进一步确定资助额度。








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1.2023年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汇总表

3.重庆交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人:罗徐  6278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