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成效,推动教学方式转变,带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一流课程和以前立项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校级一流课程,具体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1、立项建设的课程对照《重庆交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见附件2)进行全面总结和梳理,所有课程资源应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上传至智慧教学平台(超星学习通、雨课堂、中国大学MOOC等课程平台)。
2、课程团队需整理提交全套课程建设资料,填写《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案例,教学视频,学生考核材料等。已认定为市级(含)以上一流课程无需提交材料,验收结果直接认定为优秀。拟推荐申报2023年重庆市一流课程无需提交材料,验收结果直接认定为合格。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根据《重庆交通大学一流课程建设标准》,通过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书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4、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重庆交通大学校级一流课程证书,并划拨剩余建设经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暂缓划拨建设经费,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5、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校级一流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三、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或《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通过项目管理系统(http://cqjtu.kypt.chaoxing.com/)提交。
联系人:李远辉 62789102
附件:1.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名单
2.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标准
3.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
4.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