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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示范学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重庆市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重庆交通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和《重庆交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示范学院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将教书育人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发挥所有课程环节的育人功能,落实所有教师教书育人职责。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让所有教师“挑起思政担”,让所有课程“种好责任田”,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覆盖到全部专业各类环节的全部课程,融入到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教改研究等资源全部要素,贯穿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堂授课、教学评价所有环节全部过程,通过2年的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强的高质量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专业、示范课程,培育一支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的高水平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队伍,完善一套联动有序、运行高效的高效能课程思政教学管理体系,形成巩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又充分发挥通识教育和专业课程思政育人功能的高质量课程思政体系。

三、立项计划

1.立项类型

(1)课程思政示范专业

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相统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贯彻OBE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在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构建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立课程育人目标与专业育人目标的支撑、映射关系。将课程思政作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的必要条件,依据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实施分类探索,实现课程思政在专业层面的全覆盖。课程思政深入专业-课程-教材-教研-评价-质保全部教学要素,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课程思政示范学院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构建课程思政工作机制,将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纳入工作考核,各类成果的评选表彰中突出课程思政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按照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实践课等分类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完善基层教学组织,推进课程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改革,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充分发挥思政课程教师的引领作用及优质教育资源,实现思政教师与专业教师的高效联动。

2.立项数量

本次拟立项5~8个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拟立项2个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周期均为2年。

3.申报限额

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申报。课程思政示范专业按以下原则实行限额申报:专业数3个及以下的学院限报1个,专业数4个及以上的学院限报2个。

四、验收要求

各项目须达到相应建设指标(见附件1、2)。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五、评审程序

1.项目申报。各项目组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报所在单位。

2.单位初审。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参评的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填报项目管理系统。

3.专家组评议。学校成立评议专家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4.评审结果公布。教务处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入选项目。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于20231217前通过项目管理平台提交如下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

2.《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

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1.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

2.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指标

3.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4.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李远辉,联系电话:62789102。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