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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    来源: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重庆交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总结和表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为申报重庆市、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二、评选范围

(一)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理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践探索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或模式,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及实际,在组织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一流专业建设和认证评估,加强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材、实践教学基地和一流课程建设,落实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要求,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的改革研究与实践,适应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探索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理实融合的多元融合协同育人模式改革与实践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成果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二)成果应自2020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及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0日。

(三)成果应具有校级及以上立项研究项目作为支撑。

(四)成果第一完成人(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五)曾获各级教学成果奖励,但近年来在研究与实践中没有新的重大突破与创新的,不得再次参加本次评选。

四、评奖等级及奖励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学校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认定其教研成果计分,从中择优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推荐申报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五、组织领导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三条之规定,校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定。

校内外专家评审组负责教学成果的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校内外专家评审组推荐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等次。

教务处建设科承担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六、材料要求

(一)《2023年校级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Excel格式及盖章PDF格式)。

(二)《重庆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系统在线填写。

(三)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上传系统)。

(四)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PDF格式上传系统)

(五)申报项目组可选择建立包含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并在“申请书”中注明网址,保证网页正常运转。

各单位须于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建设科,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cqjdgjs@163.com。

七、评审组织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统筹规划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15日前各单位向本单位人员传达文件精神,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的申报题材和类型进行认真论证、统筹规划。

第二阶段:正式申报阶段。2024年1月30日前各单位在系统上完成申报成果审核及推荐工作。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参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与初评,排序确定推荐名单,组织申报人通过学校项目管理系统(http://cqjtu.kypt.chaoxing.com/)进行填报。

第三阶段:评审阶段。2024年2月-4月进行。教务处建设科收到各单位申报推荐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下文公布获奖名单。

为保证教学成果奖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工作由校纪委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教学成果奖是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积累,也是一流专业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以特色为导向,遴选推荐出最具优势、最具特色的教学成果。

(二)总结凝练

近年来学校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在人才培养中取得不少成果,各单位在明确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对本科教学与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整合资源,精心凝练,重视教学成果实践检验工作,修正、完善、创新理论,切实提升成果的实效性。各单位须积极优化整合本单位内不同教师申报的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奖,同一单位内相同或相近主题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只能报送1项,否则资格审查时将视为重复申报。

(三)择优推荐

各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部门评审专家组(其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受理本单位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议,择优向学校推荐。

(四)严格审核

校内外专家评审组对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推荐上报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推荐成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等次。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第七届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重庆交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