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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更好地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和强力支撑教育强市,精准对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并为突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现启动2024年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选题应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瞄准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打造“大思政”一体化育人格局、加强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强化“双城经济圈”高等教育协作、深化“四新”建设、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深化场景项目式教学模式改革、强化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协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等方面,着力体现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亮点。

二、培育原则

1.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传承“两路”精神,锚定铸魂育人时代靶心,坚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

2.强化项目顶层设计。注重各级各类项目、成果整合,鼓励跨校跨地区联合进行选题论证,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合作,以及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优质企业联合申报,但须以重庆交通大学为牵头单位。

3.注重教育教学创新。体现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突出解决高等教育教学问题的创新思路方法和路径,准确描述教育教学创新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征,优先培育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创新研究与实践的项目。

4.定位高端核心突破。培育的教育教学成果项目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有独特创新性,能实现关键高端核心领域的重点突破,经过项目培育后,有能力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5.突出实践成果成效。注重问题导向、成果导向,体现教育教学规律,特别突出培育项目实践成果成效的转化,成效能在全市、全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

三、申报要求

1.成果须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底)。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已获得过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每个单位(含生态力学未来技术研究院)须结合专业特色优势,凝练教育教学创新成果,汇聚各类优质资源,限推荐1项。

四、培育办法

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培育项目后发文。

学校将为立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提供培育经费,定期开展培育项目的方案设计指导、阶段性成果优化、成果质量提升等活动。

五、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填写《重庆交通大学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并提交反映成果创新教育教学思想与理念、育人目标,以及反映学生学习效果、教学效益等方面的佐证材料。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院(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统一向学校申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应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2.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0月20日前,通过学校项目管理系统(http://cqjtu.kypt.chaoxing.com/)上传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联系人 李桥  62652920


附件: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