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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关于组织申报首批“人工智能+”重点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深化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现组织申报首批“人工智能+”重点课程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结合我校学科优势,聚焦“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AI+专业课程”两大方向,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质量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人工智能通识课程

此类课程应为学生提供全面、系统的人工智能知识框架,帮助学生了解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掌握典型AIGC工具使用,理解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伦理的影响,增强学生使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改造和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为未来学习和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课程内容应涵盖人工智能的基础理论、实践案例、综合素养与伦理及多领域应用等。鼓励开发配套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材。课程应以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为主,课程建设完成后应在重庆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高等教育”专区开放共享。

2.人工智能赋能专业课程

积极推进AI赋能课程改革,培育一批具备较好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AI+通识教育、AI+学科基础、AI+专业基础和AI+专业核心等课程,创新引领课程教学改革。鼓励利用人工智能创新教学形式,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专业核心领域项目制教学,优化教学内容,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各学科专业深度融合,充分体现学科特色、专业特点。鼓励在原有课程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结合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前沿技术课程、跨学科课程等新形态课程,强化实践教学,深化产教融合‌。

二、申报要求和条件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学习力、创造力、领导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人工智能赋能课程教学各环节。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尤其鼓励关注如何利用人工智能促进对于学生高阶思维能力的发展培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个性化教学设计。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根据课程目标和学生的能力水平、兴趣及学习表现,设计个性化的课程大纲与教案、自适应的学习路径,提供更符合学生个体差异的教学内容,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智能辅助教学工具建设。引入智能助教、“数字人”、虚拟导师等工具,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针对性的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促进自主学习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

3.多元化教学资源整合。整合包括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体验。

4.虚拟教室和虚拟实验室搭建。允许校内外师生聚集在同一虚拟空间内完成授课,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配合多样化的课堂教学道具、专业化的场景模拟能力,加深课堂沉浸感和体验感。

5.虚拟学习社区与在线协同学习。整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等技术建立虚拟学习社区,提供共享资源、互动讨论、协作项目等,为学生、教师和其他学习者创造更丰富、开放和互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培养团队协作能力。

6.实时学情监测和分析。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学习行为和表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供及时的学情反馈,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课堂的智慧管理和智能决策。

(三)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有力。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能够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有较好的前期建设基础。

三、立项程序和管理

1、学院推荐申报课程,学校组织评审,遴选2025首批“人工智能+”重点课程,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市级“人工智能+”重点建设课程。

2、课程立项后,学校将提供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期满,学校将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四、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围绕培养学生核心能力和专业素养目标,根据学院现有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2、各申报单位于2025328日前通过学校项目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报书,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和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门,类型可包含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等课程。

联系人:李老师,023-62789102

附件:首批“人工智能+”重点建设课程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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