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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本科学生学籍警示与集中学籍处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本科学生学籍警示与集中学籍处理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籍警示与集中学籍处理工作的重要性,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与学校和谐稳定,事关优良学风建设。该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教学、学工联动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要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规定》开展该项工作,做到依据明确、事实清楚、处理合理、程序完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解释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严格程序,强化过程管理

1.对于被学籍警示和拟被延长学习年限处理的学生,各学院应分别组织集中告知和约谈,尤其是对不能升入毕业年级拟被延长学习年限处理的学生,学院应组织学生核对不合格学分,并将拟学籍处理情况告知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具体告知确认模板见附件1),同时需学院两名以上告知人签字。各学院应认真做好集中告知和约谈记录,并将以上材料归档备查。

2.对拟延长学习年限而转入低年级就读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填报《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本科学生拟延长学习年限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9月27日中午12:00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214办公室)汇总进行学籍处理,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学籍科pyk@cqjtu.edu.cn邮箱。

3.延长学习年限集中学籍处理待学校正式行文后,由各学院将《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见附件3),并做好处理结果告知家长或监护人的相关记录,作为学籍处理附件材料由学院存档。

联系人:王国亮,联系电话:62789007。

附件:1.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拟延长学习年限情况告知确认表

2.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本科学生拟延长学习年限处理情况汇总表

3.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通知书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