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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鹏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周鹏,男,学号:631403040212,河海学院2015级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达到退学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核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经学校研究,给予周鹏退学处理,户口退回原籍。若该学生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2789007。逾期将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重庆交通大学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