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2019年本科教学重点工作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推动课堂革命,促进课程育人,打造“金课”,改革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经研究,学校拟启动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面向全校教学单位公开选聘第六届本科教学督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本校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二)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教学督导工作,责任心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10年以上教龄,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熟悉教学规律。
二、工作职责、权利与保证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得到相关工作保证和薪酬待遇。
三、推选形式
(一)单位推荐
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推荐条件,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商议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如下: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名额(人) |
学院 |
名额(人) |
土木学院 |
3 |
经管学院 |
3 |
河海学院 |
3 |
数统学院 |
2 |
交运学院 |
2 |
外语学院 |
2 |
机电学院 |
2 |
人文学院 |
2 |
航运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建规学院 |
1 |
信息学院 |
2 |
材料学院 |
2 |
设计学院 |
1 |
航空学院 |
1 |
体育部 |
1 |
(二)个人自荐
有意愿且符合选聘条件的个人,可填报《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自荐表》。
(三)学校遴选
学校在全校范围内直接遴选部分督导员。个人自荐和学校遴选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四)督导员和督导组组长(含副组长)人选经学校审核批准,由校长聘任。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及个人于6月7日前将纸质推荐表及电子表格交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附件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1.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2.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自荐表
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62652440 Email:zlk@cq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