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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示范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1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改革,搭建教师相互交流学习平台,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和借鉴,改革教与学形态,推动“课堂革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金课”,经研究,决定开展本学期本科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1.示范课即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教学,深化课程育人,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的课程(包括理论、实验或实践类课程等)。

2.本学期示范课建议围绕:课程思政设计、智慧教学模式、研讨式教学等主题开展。各级立项或认定的一流课程要不断加强课程建设,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课程争创一流。

3.各教学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按照全体无课教师“人人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示范课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示范课应不少于1场次,每场次不少于1节。

4.示范课应专场举办,时间应选在大部分教师没课期间(有课教师原则上不允许调课),举办时间不限于每月第三周周五下午,主讲教师可以是本院教师,也可邀请外校或本校其他学院优秀教师,教学内容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更好展示教学效果,可安排学生代表听课互动。上课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

5.各教学单位示范课开展由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负责,教学办具体组织实施。

6.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活动计划,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示范课讲解后应及时组织教师开展交流和研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教学质量。

7.学校将组织本科教学督导组参与示范课观摩评议,将示范课组织开展情况(宣传、组织、观摩效果等),纳入学校对教学单位教学目标考核内容。

8.若主讲教师为本校教师,主讲示范课纳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学单位对教师教学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二、主讲教师推荐条件

1.主讲教师要求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

2.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应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如青教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讲课比赛、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各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十佳教师”获得者;课程教学改革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任课教师;线上教学效果显著的任课教师;各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三、活动安排

1.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年9月23日17:00前将本单位《本科教学示范课推荐安排表》(见附件)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邮箱:zlk@cqjtu.edu.cn

2.学校将汇总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适时公布全校教学示范课活动安排。如计划有变动,请提前两天通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协商调整,联系人:刘迎春,电话:13364060006。

附件:本科教学示范课安排推荐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