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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    浏览次数:    来源:

 

各学院:

为规范管理实践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质量评价

(一)评价内容

1.上学期实验教学运行与质量情况

1)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含综合性、设计性)开设情况,实验项目的名称、内容、成绩构成是否与教学大纲一致。

2)是否围绕实验课程教学目标制定评分标准,是否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3)实验教学是否体现课程思政要求。

2.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情况

2020年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验室开放创新项目结题与效果情况。

3.上一次实验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问题整改情况

支撑材料: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课表、评分标准、实验报告、实验成绩、项目成果、上一次质量评价问题清单等相关材料。

(二)评价时间与评价方式

评价时间为47周(927日~1022日),具体时间由督导员提前联系各学院确定。

督导组小组组长安排2~3位督导员到学院实验室抽查,评价方式:检查实验室、调阅实验教学资料、查看教务系统(学生成绩)、访谈师生或管理人员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各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根据《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参考标准》(交大实验群下载)要求,针对评价内容,结合上一次评价反馈意见,于926日前完成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积极配合督导员开展评价工作。学院在计算机中心的上机实验课,请各教学中心按照《参考标准》中第一大项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以备现场评价。

2.对于在南岸和双福校区均有相同实验室(中心)的情况,请将相关材料集中在一个校区便于查阅和评价。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质量评价

(一)评价内容

1.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成果质量和过程材料规范性情况,选题和成绩评定的合理性情况,重点关注学校抽检结果中(答辩前后两次抽检)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

2.专业评分标准是否按要求优化,成绩评定是否按专业评分标准评定

3.针对上一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结果问题整改情况。

(二)支撑材料: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和专业评分标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任务书、开题报告、开题纪要、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答辩资格审查表、成绩评定表,上一届质量评价问题清单等相关纸质材料。

(三)评价时间与评价方式

评价时间为47周(927日~1022日),具体时间由督导员提前联系各学院确定。

督导组小组组长安排3~4位督导员到学院抽查,评价方式:抽查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基本要求》《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支撑资料归档细则》(教务处主页-实践教学-毕业设计栏下载)要求,结合上一次评价反馈意见,于926日前完成自查,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积极配合督导员开展评价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进行情况汇总通报,结果纳入各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实验教学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2652446

毕业论文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265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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