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力争在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好成绩,鼓励全校师生及校友积极备战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赛道和要求
大赛主体赛事包含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根据后续大赛择机启动)。我校可参加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
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组别 |
参赛对象 |
项目要求 |
工商注册 |
本科生创意组 |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
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
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 |
研究生创意组 |
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
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
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 |
初创组 |
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学生(即 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
注册未满 3 年(2020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
成长组 |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
注册 3 年以上(2020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组别 |
参赛对象 |
项目要求 |
工商注册 |
公益组 |
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教育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
创意组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
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创业组 |
须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后方可参加大赛。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
在教育部国赛通知下发日之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
注:(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
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
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
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和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止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挖掘毕业生、在校生创业项目、教师科研转化项目和校企合作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打造学科和能力结构合理的优秀团队,动员师生参赛并对项目备赛给予必要支持。
四、其他
以上信息参考第八届“互联网+”大赛相关通知(见附件),最终以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官方通知为准。
“互联网+交大群”QQ群:833182234
联系人:尹露 电话:62789102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