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管理者和责任者,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按照监考流程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监考人员应于开考前30分钟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领取试卷时,应核对试卷袋上信息是否与本考场相符,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考务办公室反映。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逐一检查学生身份证(必备)和学生证或一卡通两证是否齐全,证件不齐者,应出具带本人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有效身份证明。核对身份准确无误后,让学生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试开始前,监考人员要求考生把考试无关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检查考生桌面和抽屉。
四、监考人员应于考前5分钟宣读《考场纪律》并分发试卷,开考时间到,通知学生开始答题。考试中,两位监考人员应分立考场前后维持考场秩序。
五、考试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考试安排。
(二)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使用手机等。
(三)不得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得对试题内容作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反映并给予学生答复。
(四)不得纵容、包庇、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作弊。对于有违纪作弊苗头的必须及时制止,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要收集证据,并将考生带到考务办公室处理。
(五)不得做其他违反监考规则的行为。
六、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回收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禁止考生将试卷、答题卷带离考场。监考人员将《考场记录单》、《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卷等装袋并交回考务办公室。
七、对于监考人员违反监考规则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严格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