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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9-01-16    浏览次数:    来源:

交大〔20191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基本遵循,强化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特制定本课堂教学(含理论课和实验课)基本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每位教师都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教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首先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要安心从教、热心从教,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人格魅力和学术造诣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专业发展。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课堂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主渠道,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课堂教学要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掌握”的教学目标,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理想信念、家国情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批判思维、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堪当大任、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时代新人。

第三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居主导地位。教师是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是严格课堂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教师应潜心教书育人、追求卓越教学,注重教学学术水平的提升,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学研究与改革,及时总结、评价和反思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设计、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积极性、主动性,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条  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居主体地位。学生应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担当,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珍惜时光、求知问学,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坚守学习天职,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积极参与课堂内外的学习活动,遵守课堂纪律,做到带教材、记笔记、做作业、不逃课、不作弊、不掉队,珍惜韶华、脚踏实地,知行合一、求真学问、练真本领,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飞扬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

第五条  教学单位是课堂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单位。教学单位要对课程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围绕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认真组织制订和审查课程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主讲教师,严格审核教材、教案、周历、试卷、考核分析等教学资料,建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二章  教学准备

第六条  严格主讲教师教学责任制。主讲教师应把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课堂教学的基本遵循,明确所授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的教学目标,对课程的思想意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把关,协调课程的各项工作。

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专任教师应无条件接受本科教学任务。团队授课需明确责任教师,负责教学组织和质量控制。教学单位要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考核。对教学质量差、学生满意率低的教师,应督促其及时改进,改进效果不佳者可暂停其授课。

第七条  严格主讲教师资格制。主讲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拟授课程的学术和专业背景,熟悉拟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新进教师须通过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和考核,无教学工作经历的新进教师第一学期不能担任理论课程主讲教师。外聘教师或非教学系列人员担任主讲教师,须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由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严格教材选用审核制。教材选用须符合学校相关要求,教学单位要严格审核,坚持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稳定性的原则,选用教材和参考资料无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相关课程须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材;选用引进教材和自编教材,须报教务处审批。应优先选用国家及省部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和教指委推荐教材,优先选用学科专业领域经典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或新修订的教材。

第九条  精心制定教学方案。教师应基于对学生的基本情况、知识储备、素质能力和上期考核分析,针对课程教学目标、重点、难点,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定教学方案和教学周历。教案设计要围绕学生课前、课堂和课后的学习活动,明确学生的学习任务和学习要求,精心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案例分析、习题讲解、作业布置和课外指导等内容,把新发展、新成果、新应用融入教学内容。

第十条  充分应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教师应针对现代大学生的特点和学习习惯,充分应用互联网资源、智慧教学工具、教具模型、软件和PPT等设计教学方式,利于学生理解,激发学习兴趣。PPT的设计与制作应内容丰富、简洁凝练、层次清晰、要点突出、呈现度好,能充分利用图表、动画、视频等多媒体展示教学难点。

第三章  课堂教学

第十一条  严守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言语规范,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缩减学时、调停代课;须用普通话教学,无特殊情况应站立讲课;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坚定政治方向、传播优秀文化。教师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堂教学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杜绝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有损国家利益、违背社会公德、违背公序良俗、宣传迷信思想和有损教师形象、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杜绝传播虚假、错误和不良信息,做到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第十三条 落实课程思政教育。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教育,在每一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育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第十四条  合理采用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应以“学生发展、学生学习、学习效果”为中心,围绕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目标达成,采取适合的教学方法,注重激发学生思维,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学习的参与性、主动性与自觉性。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应用智慧教学工具和在线课程资源推进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探索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研究性学习、团队学习、问题学习、案例学习等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由低阶学习向高阶学习、由课内学习向课内外结合学习转变。

第十五条  严格课堂管理。良好的课堂管理和课堂教学氛围是课程教学效果和质量的重要保证。树立“以生为本”理念,严格要求学生,真心关爱学生,关注学生的课堂表现,增强师生、生生互动,激发学生思维,鼓励批判思考、创新探索与活跃讨论。对学生不良课堂表现及时有效管理,对无故缺课1/4学时的学生取消课程考核资格。教师应在第一堂课明确介绍课程性质、教学目标、授课进度、教学方法、学习方法、考核方式、作业要求、辅导答疑等,推荐学习资料和学习资源,让学生充分了解课程学习目标和要求。

第十六条 提高课程实验教学效果。课程实验教学设计应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适应现代实验技术的新规范、新要求,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和考核评价方式,积极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第四章  课后辅导

第十七条  加强作业布置与批改。课程作业是促进学生自我学习、支撑课程目标达成的重要保证。紧扣教学重点难点,布置足够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及时批阅作业并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辅导。鼓励教师针对课程特点,采取习题、读书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课程设计、课程作品等多种作业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布置和批阅作业,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学用结合、团队协作。

第十八条  落实课程辅导答疑。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辅导答疑,可通过定时定点集中辅导,或利用网络教学工具、微信、QQ等信息手段进行课程辅导与答疑,因材施教,并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要求和意见,及时改进课堂教学。

第五章  课程考核

第十九条  合理确定课程考试方式。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围绕课程教学目标合理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和内容。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与课程教学目标有关,与课程属性无关。考试方式适用于教学目标以掌握知识为主的课程,结课考核宜采取试卷方式,设置补考,需提交课程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考查方式适用于教学目标以培养能力素质为主的课程,结课考核采用设计、操作、报告、论文、作品、口试、答辩等方式,不设置补考,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需向教务处备案《课程考查大纲》,明确考查方式、成绩登记方式及评分标准等。

第二十条  加大过程考核成绩比重。杜绝期末“一考定成绩”的做法,应通过出勤、课堂表现、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调研报告、读书报告、随堂测验、中期测验、实验操作等多种方式加强过程考核。

第二十一条  鼓励非标准答案考试。结课考试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够反映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度。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试题,重点考查学生对课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应用方法的理解,侧重对学生的价值取向、批判思维、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加强课程考核分析。教师应针对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从教与学两个角度分析学生成绩分布,全面分析学生对学习知识积累、方法掌握、能力素养提升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总结、评价和反思教学过程,明确提出课程教学的改进措施。

第六章  教学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强课程教学监督。学校通过领导干部和同行听课、课堂教学巡查、学生评教、督导诊断等方式,了解课堂教学状态和效果,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二十四条 严格教学事故处理。课堂教学出现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出现不符合课堂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形,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为严重的、达到教学事故的,按学校相关办法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依据本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制定《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作为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二十六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要求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重庆交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教学环节

质量标准

主讲教师

专职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32学时的理论课程。

教材选用

不得选用非教材类图书、高职高专教材及5年前版本教材(无新版本除外)。

教案编写

理论课程按授课单元(两节课)编写教案,围绕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等进行教学设计。授课前完成课程教案的1/2以上,授课时携带教案。

课件制作

不得完全照搬他人课件。

课程思政

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的内容与要求。

课堂教学

内容、进度符合教学大纲,不得满堂灌,教学有启发、有互动。

学生到课率高于80%。

课程实验

实验项目和学时符合实验教学大纲,有实验报告和实验成绩。

每门实验课程至少要有1项综合性、设计型或创新性实验项目。

辅导答疑

有过程辅导答疑,考试课程安排考前答疑。

课程作业

2学分及以上理论课程须布置作业,有批改、有反馈,纳入平时成绩。

过程考核

2学分及以上课程过程考核不少于3项,过程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30%。3学分及以上的校管课程应组织中期测验。

闭卷试题

围绕教学目标、覆盖教学内容,须有应用型或综合型题目,近3年重复试题分值不超过30%。

考核成绩

期末、总评成绩及格率不低于50%。

考核分析

围绕教学目标达成度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教学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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