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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4    浏览次数:    来源:

 

 

 

 

 

 

 

交大教20183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新学期将于35日(第一周星期一)开始正式行课,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使新学期教学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各项教学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务必按照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安排,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和检查工作。各教学单位在正式行课前完成对开课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周历、PPT课件等教学资料的检查,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同时,各教学单位对任课教师到位上岗与执行教学纪律情况、课堂教学秩序与学生到课率情况、实验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安排的落实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确保新学期开学教学工作做到教师、学生、教材、教室四落实,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表和教案四齐全。

新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工作继续坚持学校统一检查、校督导组抽查与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教学单位将开学教学工作情况于38日(第一周星期四)17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综合科。

二、本学期课程补考时间为: 310-17日(第一周周六至第二周周六),具体安排见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的《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考安排通知》,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32日前做好补考学生、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的安排和考务组织工作,尤其高度重视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补考组织工作,学校不组织毕业班学生毕业前自主重修考试。校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补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补考结束后,学生必修、限选不合格学分累计≥10学分的,学生所在学院予以书面学业警示。对学业警示的学生,学院应及时根据学生个体情况开展学业指导和帮扶。

三、各学院应组织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学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于33-4日由学生本人持缴费凭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严禁由他人代办或班级统一注册,如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各学院于319日(第三周星期一)1200之前,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和未报到注册情况(含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见附件)。对未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学生报到注册管理规定的学院与个人,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开展重庆交通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交大教〔201755号)要求加强毕业生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与安全教育管理,学校还将对全校实验室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为使学生能在开课前领取到教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学期教材发放时间为32日—4日,领取地点:南岸校区第四教学楼;双福校区:2016级学生在德园5舍、2017级学生在德园6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班级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严禁学生不带教材进课堂。

六、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应充分做好上好新学期第一堂课的准备工作。教学单位应做好相关开学工作的组织与通知工作,通知本单位全体师生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双校区教学作息时间统一为:

时间

讲次

节次

起止时间

上午

第一讲

1

082009: 05

2

091510: 00

第二讲

3

102011: 05

4

111512: 00

下午

第三讲

5

140014: 45

6

145515: 40

第四讲

7

160016: 45

8

165517: 40

晚上

第五讲

9

190019: 45

10

195520: 40

第六讲

11

205021: 35

12

214522: 30

 

任课教师应根据个人课表,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熟悉多媒体操作,严禁发生“开天窗”情况。对擅自停课、调课、旷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对教学管理不严格、出现问题不上报、问题处理不及时的教学单位,学校将严肃处理。

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是学校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过程监控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开学工作与教学检查工作,积极推动我校教风、学风建设,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学籍注册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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