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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产出导向(OBE)教育理念,进一步推动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考核方式变革,健全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现对2021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过程考核全程化。课程考核应贯穿教学全过程,通过作业、测验、阶段考试等多种方式对学习过程合理“增负”,通过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促进教学目标有效达成。

2.考核形式多样化。课程考核要针对课程的性质、特点、内容和教学目标,合理采用闭卷、开卷、答辩、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设计作品、能力测试等多种考核形式。

3.考核命题能力化。命题以培养能力素质为导向,要有体现一定的综合性、高阶性题目,杜绝单一考核题型和名词解释题型。减少填空、简答等偏重知识记忆的客观题型比例,增加综合应用、案例分析等主观非标准答案题目,融入“课程思政”内容,体现应用、分析、评价和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价值塑造等能力评价。  

二、考核方式

所有课程采用结课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课程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结课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课程的结课考核原则上采用试卷考核方式,“考查”课程的结课考核原则上采用综合设计、论文、报告、作品等方式。

三、命题和交题

课程(组)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围绕课程教学目标,按照课程考核命题任务书的要求,完成题量、难度相当的命题和组卷工作。“考试”课程考核试卷,经课程(群)责任教授审核、学院审批通过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考查”课程撰写“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经课程(群)责任教授审核、学院审批通过并交学院教学办备案后,方可向学生下达课程考查题目及要求。

四、考核组织

“考试”课程在教务系统中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校管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配合实施。非校管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统一发布。            

五、考核分析

所有课程要依据课程目标和考核结果,按教学班从本次考核目标达成、上次考核改进成效以及持续改进措施等方面开展课程考核成评价与分析。量大面广、跨专业的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还应按专业逐步开展课程目标达成的定量分析,专业课应按专业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及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支撑情况的定量分析。

六、考核材料归档

课程考核结束后7天内完成考核材料归档工作。所有考核材料以教学班为单位,按照学校课程考核归档材料要求进行归档。

“考试”课程归档材料包括:考场记录单、命题任务书、课程考核分析表、成绩登记表、考生签到表、参 考 答 案及评分标准、空白样卷、考生答卷等。

“考查”课程归档材料包括:课程考核方案、课程考核分析表、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考生答卷等。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考核工作,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积极探索课程多元化考核模式。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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