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我校已立项的高水平新工科高校、新型二级学院、大数据智能化类特色专业等三类建设项目3年建设期已满,4月前将迎接市教育评估院、市教委、市财政局组织的结项验收。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各项目牵头单位应马上启动验收准备工作,认真梳理建设成果,总结建设经验,凝练亮点特色,全面展开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总结
据悉,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拟于4月开展重庆市第二批高水平新工科高校建设项目遴选,计划从第一批立项的4所高校中继续资助项目建设成效好的2所学校。为力争我校再次被立项为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相关管理规定,对照建设项目《任务书》和《建设方案》,结合市教育评估院反馈的《重庆交通大学高水平新工科高校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在2020年6月中期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截至2021年3月前取得的建设成果,逐一对照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重要举措等考核指标,全面梳理自查,形成书面结项自评报告。
二、凝练特色,突出成效
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深入挖掘项目建设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梳理建设举措,凝练建设特色,总结建设成效,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示范的建设经验,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提高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力。
三、规范资金管理,评估使用绩效。依据《重庆市高校高水平新工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自查专项经费是否主要用于相关专业及专业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向社会购买资源和服务等方面,经费投入、使用是否符合经费预算。
由于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单位提前谋划,细化分工,按照《项目建设任务分工表》(附件1),暂时参照《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方案》和《中期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要求(附件2、3、4),系统分析项目立项至2021年3月建设情况,填写《建设状态信息采集表》(附件5、6、7),形成《自评报告》(附件8),经牵头单位审定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并于4月2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84932320@QQ.com。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62789102
附件:1.项目建设任务分工表
2.高水平新工科高校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3.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4.大数据智能化类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5.高水平新工科高校建设项目状态信息采集表
6.新型二级学院建设项目状态信息采集表
7.大数据智能化类专业建设项目状态信息采集表
8.建设项目验收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