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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全面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制订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交大〔201824号)的文件精神,现就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1. 依据2018版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含实验班),按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制订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

 

2. 依据2018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实验班),按开课单位组织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包括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专业教育课程四个平台的所有理论课程(含校选课)、实验课程(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集中实践课程(含实习实训、综合实践、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等)。各教学单位开课课程明细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负责

 

制订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是学校落实培养方案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学习和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站在教学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高度,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教育理念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式为重点,研讨论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教务处负责全校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中校管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和装订,各教学单位负责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院管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审核和装订。

 

2.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的制订要符合教学规律和课程间内在逻辑关系和衔接性,注重学期学分的合理性,明确每学期建议修读学分,每学期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25学分,如有选修学分建议,必须提供选修课程空间,严格按照学校专业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模板制定(见附件2)。

 

3. 分类制订,符合规范

 

课程教学大纲分为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实践课程三类制订。严格按照学校统一模板要求制订(见附件3~5),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必须与2018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要求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课程负责人组织和执笔。

 

4. 明确教学目标,更新教学内容

 

应依据培养方案、针对毕业要求,合理确定“知识传授、能力提升、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课程教学目标,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突出教学目标对毕业要求达成和教学内容对教学目标的支撑度。特别是前沿微型课程,应以专题讲座方式设置教学内容,介绍学科专业和行业产业的新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应用,并积极引入企业专家进课堂。

 

5. 落实“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的要求

 

强化每一位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在每一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从“育人”本质要求出发,在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如绪论、案例等)中明确体现思政教育的映射与融入点。

 

6. 落实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要求

 

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教学全过程,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结合专业、强化实践,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围绕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设计上,呼应和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

 

7. 推进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强化“学生中心”理念,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通过课程教学改革推动课堂教学革命、促进学生学习革命。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应用网络教学资源、案例库、习题库和教育信息技术,开展团队式、研讨式、问题式、混合式等多样化教学模式改革,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8. 推进课程考核方式改革

 

把握课程考核的导向性,合理设计考核要求,并与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相匹配。按照课程考核方式,合理设计成绩组成、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方式。考试课程指课程目标以掌握知识为主,结业考核应采取闭卷考试;考查课程指课程目标以培养能力素质为主,结业考核宜采用开卷、报告、论文、作品等多形式的非标准答案考核。

 

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与结业考核成绩组成,平时成绩主要由课堂表现(含出勤)、平时作业、大作业、实验、课堂测验、期中测验等组成,每门课程平时成绩组织应不少于3种。根据课程考核方式、课程特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合理确定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考试课程为30%~50%、考查课程为30%~60%

 

课程成绩记载方式可根据课程考核方式、课程特点和考核形式采用百分制、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两级制(合格、不合格)。考试课程成绩记载方式以百分制为主,设置补考,补考成绩不计入平时成绩。考查课程成绩记载方式应采用五级制或两级制,不设置补考。

 

9. 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鼓励各专业按照“新工科”建设要求,加强科教融合、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和复杂问题分析解决能力的训练,开展专题式、项目式、团队式等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推进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实验、实习、实训、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

 

实验实践教学大纲制订由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统一负责,需加强与理论课程教学沟通与衔接,明确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性,综合考虑实验条件、实践基地资源和双校区运行实际,优化实验项目设置,改革实验教学模式和成绩考核方式,确保所有实验项目的有效开出,增加设计型、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

 

三、工作安排

 

1. 各教学单位在本学期放假前,完成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订工作的布置。

 

2. 校管课和校选课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统一编写。部分为其他学院开设的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单位编写,经审核后发送给专业所在学院。

 

3. 910日至918日,各教学单位依次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生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代码,进一步完善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

 

4. 921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指导性教学执行计划、校管课和校选课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1份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相应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k@cqjtu.edu.cn

 

5. 924日至928日,教务处组织审核校管课和校选课课程教学大纲;各学院审核所属专业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进一步修改后定稿。

 

6. 各学院于1023日前将审定后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清单(见附件6发送至邮箱jsk@cqjtu.edu.cn,并将定稿后的教学大纲自行印刷成册,将印刷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清单(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备案、存档(课程教学大纲封面及目录再行通知)。

 

7. 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材料按专业名称分类,各专业下设“课程教学大纲”、“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三个子文件夹,所含文件以“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的方式命名并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