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为高质量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以最佳状态迎接审核评估专家组的评估指导,确保新设本科专业育人质量,学校将对2023年和2024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新一轮审核评估“16字方针”,重点检验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水平,认清新设本科专业的建设成效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地改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确保新设本科专业建设能满足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
二、检查对象
学校2023年和2024年新设本科专业,共6个。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设置年份 |
1 |
土木学院 |
智能建造 |
2024年 |
2 |
河海学院 |
智慧水利 |
2024年 |
3 |
交运学院 |
智慧交通 |
2023年 |
4 |
机电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2024年 |
5 |
航空学院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2023年 |
6 |
智慧城市学院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
2023年 |
三、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相关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见附件)。
(二)专家审核。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新设专业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三)整改落实。学校将根据审核评估要求,指导需整改的专业按要求进行整改。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检查工作,相关学院请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在教务处网站“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扫描的《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签字盖章PDF版),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李敏 电话:13637924267 QQ:284932320
附件:新设本科专业检查数据表
教务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