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新修订了《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重庆交通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详见教务网规章制度栏),各学院将制定的《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于第一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学院实施细则开展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关于转专业工作要求
学院应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应将转专业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咨询和解释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学院应严格审查学生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及专业排名等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利用转专业直接或变相收取经教育行政和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审批的收费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或捐赠。
(二)关于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要求
学院应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实际,按照学校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要求,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制定包含专业分流具体工作流程、有效指导措施等内容的工作实施方案。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表现与个性化发展需求,对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及时面向学生公布,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作进度
本学期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及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2),学院及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转专业考核综合排名及拟转入名单(详见附件3)由转入学院报教务处复核后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下达文件。各专业(专业方向)的分流计划(详见附件4)、各专业分流汇总表(详见附件5)经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批准下达文件。学生在秋季学期转入新专业学习。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新专业就读。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日
请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1.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进度安排
2.普通本科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进度安排
3.2017~2018(2)学期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4. 2017~2018(2)学期****学院专业大类各专业(方向)分流计划表
5. 2017~2018(2)学期****学院****专业(方向)分流汇总表
联系人:王老师 6278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