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信息> 通知公告> 学籍管理> 正文

关于给予陶毅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5-04    浏览次数:    来源:

 

重庆交通大学文件

交大201887


 

重庆交通大学

关于给予陶毅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2018428日)

 

陶毅、冉华艳、邓世红、王安平4名学生开学无故两周未报到注册;陈良机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何银川、谭帧、胡卡、蒋洪建4名学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该9名学生均达到退学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核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陶毅、冉华艳、邓世红、王安平、何银川、谭帧、胡卡、蒋洪建、陈良机9名学生退学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若该9名学生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学生申诉办法》,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联系人:王滔韬,联系电话:62652756)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

 

附件:陶毅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情况表

                                      重庆交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84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