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确保本学期学籍预警及集中学籍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发生过学籍异动的学生以及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部分重修课程需成绩认定的学生,学校统一组织开展课程成绩认定工作。现就本学期成绩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发生过学籍异动的学生:因休复学、转专业、延长学习年限、试验班选拔等发生过学籍异动的学生;
2.重修课程需成绩认定的学生:因低年级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名称、属性、学分等发生变化,经学院指定课程重修并通过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成绩认定时间
2018年9月1日-9月14日
三、认定流程
请相关学生进入教学管理系统,学生页面“学籍成绩”模块,查看个人成绩,
如有需要进行成绩认定的课程,请按照学生申请成绩认定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在网上提出成绩认定申请,申请提交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将本院学生提交的成绩认定申请汇总打印,经学院审核备案后,学院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提交或者不通过返回,学生查看个人成绩单,完成整个课程成绩认定流程。
四、工作要求
1.相关学生根据文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际的执行计划、学生成绩,由学生本人自愿提交课程成绩认定申请。成绩认定一经审批通过,无法撤销。
2.学院高度重视课程成绩认定工作,指派专人,对需要成绩认定学生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审查学生提交的成绩认定申请,签字确认后在教学管理系统内审核提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维护每一名学生的切身利益。并留存纸质及电子表格备查。
附件:学生申请成绩认定操作流程
(特别提醒:请以上类型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成绩认定申请,申请认定课程原则上是与计划内课程相关或者内容相近,因休复学、转专业等异动或者重修时低年级计划变更,课程名称、代码、性质等有变化的课程,对应提交认定申请,请勿使用无关课程申请认定。学生应该先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计划内应修课程学分等,本人无法确定能否认定的,请咨询任课教师、学业导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同意后再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和实例详见附件1) 。
系统操作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王老师 电话:62789007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