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朱国宇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李承恩、舒锋开学无故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报到注册,徐孝军、赵一杰、麻江兴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该7名学生均达到退学条件。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学生所在学院核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查,经学校研究,给予刘军、朱国宇、李承恩、舒锋、徐孝军、赵一杰、麻江兴等7名学生退学处理,户口退回原籍。若该7名学生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5日内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2789007。逾期将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给予刘军等7名学生退学处理情况表
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