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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教〔2019〕2号
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按照《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度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考核,学生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兴趣及特长的;
2.因患某种疾病或自身原因,经学校认定,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放弃转专业资格。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办理一次转专业。对于第一学年转专业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允许其转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对于在第二学年转专业的,原则上只能转入下一年级。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以上的;
2.招生录取时下一批次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
3.招生录取时按文史类专业招入转入理工类专业的、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4.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提前批录取专业的学生只能在三个提前批专业内互转,不能转出;
5.已有一次转学或转专业的;
6.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降级试读期间或应予退学的;
7.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二、转专业时间安排
(一)教务处发布2019年各学院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转入资格要求、具体考核办法、咨询及投诉电话、其他如是否提供成绩单等需要明确的要求。
(二)学生网上申请与书面材料提交: 2019年2月14日-2月24日,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2月23日-2月26日,学生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成绩单、获奖证明等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三)转出学院汇总审核:2019年2月27日-3月1日,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转出学生材料,盖章后统一交学生申请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接收学院审核和综合考核:接收学院在2019年3月1日-3月13日间,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进行考核,并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见附件4)。
(五)学校审批:教务处汇总复核接收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发文。
(六)学籍异动及后续培养:学生持转专业通知单到新专业报到,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照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及时办理课程增免修事宜。转入专业大类的,须参加后续专业大类的专业分流。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应切实加强对转专业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转入转出学生的咨询解释工作,以及
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转专业工作,并严格审查学生录取批次、招生类别及学生成绩等报名资格条件。
(三)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提前对申请转入专业及转入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做好转专业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9年各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汇总表
2.转专业教务系统网上填报流程图解
3.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 2019年转专业转入汇总表
(附件在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本通知中下载)
2019年1月15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6278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