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建立产出导向本科教育质量体系的实施意见》(交大〔2021〕56 号)精神,到2023年,学校应建立校院两级教育教学质量周期性评价与持续改进的管理制度、督导体系、运行机制。为高质量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产出导向的本科教育质量体系”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学院认真对照《重庆交通大学关于建立产出导向本科教育质量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梳理2022~2023年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亮点,分析不足,并提交自查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自查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自查情况报告不超过5000字,简要说明学院如何开展相关工作,支撑材料尽量简单明了,能对应工作开展情况即可。
2.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纸质版自行归档备查。
3.检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2。
联系人:郝国良,电话:62652440,邮箱:zlk@cqjtu.edu.cn。
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