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促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4〕75号)精神和要求,现决定启动我校2024年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学习
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各专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内涵、工作程序及培训内容等。
二、严格数据审核
各学院须明确院级责任人和专业具体责任人,落实院级管理员和专业管理员。按照要求,严格“专业具体责任人-院级责任人”逐级审核程序,于2月28日前真实、准确地完成数据填报。
三、总结评价工作
年度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及时总结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并形成专业监测分析报告、总结报告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请各学院管理员和专业负责人加入专业监测评价平台支撑QQ群:190024629 ;学校联系人:郝老师;电话: 62652440
重庆交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