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根据要求逐项对照做好各类实习工作。同时结合学院实际,从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实习纪律、漏洞隐患消除、突发事件应对、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补充、细化和完善2021届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及评分标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毕业实习工作考核评价。
教务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