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与盲审实施办法(修订)》(交大〔2018〕33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组织开展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查重和盲审工作,现将结果予以通报(详见附件),请相关学院及时告知学生,并认真做好毕业答辩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