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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我校国家级、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详见附件1)及时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填写参照附件模板(附件2、3),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有关单位和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将纳入各单位的考评。

二、请各相关单位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室与实践教学科,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jjxk@cqjt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62652921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1

重庆交通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

级别

名称

学院

国家级

道路与桥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土木工程学院

市级

力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土木工程学院

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航海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

水利水运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河海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交通运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