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暑期校外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及时掌握我校暑期学生校外实习情况,提高实习质量,保障实习安全,现就2022年暑期校外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理选择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内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省经费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进行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考察评估,确定满足实习条件后,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管理责任。
合理安排实习组织形式。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内容,确定实习的组织形式,暑期校外实习原则上应是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对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防止出现因对方企业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实习、对学生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影响等情况发生。
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制度。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对自联分散实习的学生,也要安排校内教师跟踪指导。要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学院要联合实习单位建立健全实习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安全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风险处置。实习开始前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实习中要密切关注学生所在地的疫情情况,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安全健康环境。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异常或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绝不可隐瞒不报。
请各学院汇总暑期学生校外实习情况,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暑期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纸质档(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践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jjxk@cqjtu.edu.cn。
联系人:冯亮波 汪琪 联系电话:62652921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暑期校外实习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