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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相关学院:

为大力推动学校高水平新工科高校建设工作,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及行业需求,适时增设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新专业,提前适应高考新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提高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2020年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

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主要包括新增、改造、整合、代换、撤销等5种方式。有关要求请按照学校的《关于开展2019-2021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通知》(交大〔2018〕241号)执行。

其中,新增专业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并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1);撤销专业应当结合教育部公布就业率低专业目录,考虑专业优势特色不明,办学规模比较小,学生认可度不高,存在招生调剂率高、专业分流意愿低、转专业人数多、就业率低或就业质量不高等情况。

二、时间安排

1.4月17日前,相关学院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将《2020年度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回执单》(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文档发284932320@qq.com。

2.4月17日~5月15日,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进行研讨交流,完成2020年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提交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3.5月31日前,报学校教指委审查。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集中优质资源办好特色品牌专业,坚持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紧紧围绕“三新”,即新工科建设、新专业目录、新高考制度,完成好本学院的年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

1.2018年,我校被立项为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必然促使我校本科教育要适应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内涵式发展。各学院要紧盯“交通+智能”建设目标,围绕智能交通与物流、智慧城市与规划等8个专业集群,积极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布局。

2.2020年,教育部公布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新专业。今年,学校仍将在控制专业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增设新专业,原则上新设1个专业须调整1个既有专业。各学院应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结合把按社会需求办专业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前提条件,把落实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

3.2022年起,国家将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推行“以专业为导向”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各学院要提前适应高考新制度改革的要求,动态调整招生规模,持续改进和提升专业内涵,在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中抓住机遇,不断提升学院专业的知名度和生源质量。

联系人:李 敏 联系电话:13637924267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2. 2020年度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回执单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